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普惠、优质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公办幼儿园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区属各公办幼儿园
二、年检内容
包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安全卫生”“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具体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幼儿园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并按当年度年报表有关信息填写好《泰州市海陵区学前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学前科。
(二)审查阶段
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对幼儿园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考察。
(三)反馈阶段
在考评组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各园平时的办园行为情况,区教育局最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3日
终审:海陵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