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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独立法人单位):

为规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市少年宫(独立法人单位)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2月4日前完成报送,同时在区教育局企业微信在线填报《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情况审计表》

1.报送方式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报送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请直接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https://grxxbh.cacdtsc.cn),按照系统首页提供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报送系统填报说明(第一版)》,报送合规审计情况有关材料,也可从中国网信网(https://www.cac.gov.cn)首页“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栏目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

2.法律责任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并报送合规审计情况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联系人:叶林 沈文华 联系电话:86998268 86998256

附件:

1.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报送系统填报说明(第一版)

2. TC260-PG-20255A《网络安全实践指南——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终审:海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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