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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泰州市电化教育馆通知》

来源:装备发展中心 作者:装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

现将泰州市电化教育馆《关于实施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泰电教〔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按通知要求登录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进入“作品展评”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附件:关于实施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docx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0日


终审:行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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