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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实验学校关于学生用餐送餐进班配送车辆(南校区)配置补充说明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实验学校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2026-10-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用餐配送安全、及时、规范,确保本项目中中餐约3300份左右(其中南校区1500份左右,区间运输车辆须符合向外配送校园餐配送车辆的基本要求)、晚餐约300份餐食按时、按点、保质送达南北校区各班级,现就本项目配送车辆配置标准,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配送车辆基本要求

1. 投标公司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属配送车辆,车辆所有权归投标公司自有,不得以挂靠、短期租赁、借用、代运等方式顶替。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绿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机动车辆图片。

2.根据泰州市《学校集中配餐管理规范》(T/TZAS 002-2022)文件关于成品餐运输车辆的要求。车辆必须采用自有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应配备行车记录仪和车辆定位系统,车厢内宜安装摄像头。车辆车况良好,年度检验合格,车辆环保、排放符合国家及泰州市现行标准,无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二、驾驶员及参与搬运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1. 驾驶员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记录。

2. 驾驶员及参与搬运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每年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驾驶员及参与搬运服务人员上岗前须提供无犯罪证明,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 驾驶员须服从学校和配餐单位调度,着装整洁、文明驾驶,送餐期间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

三、投标时注意点

投标时请同时提供: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 公司名下的机动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绿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日后用于区间运输的机动车辆的实际图片;3.报价单等;


特此说明。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实验学校

2029年10月18日


终审:海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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