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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路幼儿园校园文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运河路幼儿园 作者:运河路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196 【字体:

项目概况:

运河路幼儿园校园文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沈毅中学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TP-20250703;

项目名称:运河路幼儿园校园文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万元;

采购需求:幼儿园校园文化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整体创设风格应与幼儿园实际环境、学龄前儿童年龄相贴合。要求主题鲜明、规划全面、布局合理、设计表现手法多样,做到点面结合,满足学龄前儿童学习实践互动性、安全性、教育性、游戏性等功能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优化、制作及安装施工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单位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1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以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的《无在建工程投标承诺书》为准)。

4.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4.3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动态考核:评标时,负责施工的单位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告期间,成交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49.77.204.6:17001/Website/#/company/consCorpList

6.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若采用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否则该联合体无效)。

9.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该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9.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9.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一)、(二)、(三)-1、6、7、8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

方式:①现场领取;②微信报名(微信号:18921730973,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沈毅中学对面)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沈毅中学对面)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

联系人:全老师

联系电话:189511413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8921730973


终审:海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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