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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

作者:督导科 来源:督导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点击数: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海政〔2017〕150号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

自2014年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结合教育实际,努力实践创新,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办〔2013〕2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国教督办〔201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挂牌督导规章制度,创新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教育督导条例》,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支持配合挂牌督导工作,切实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并及时将有关实施情况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适时对挂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聘任责任督学。责任督学由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组成,原则上主要从在职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以及近期退休或即将退休的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中遴选产生,择优聘任。责任督学聘任要兼顾小学、初中各个学段,按1人负责3-5所左右学校,每所学校设2-3名责任督学的标准配备。

(二)建立公示制度。全区各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公示牌由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要求统一制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是: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同时,责任督学对责任学校以下“八项”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四)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办法》,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制度,落实责任督学聘任、管理、考核、培训、交流、督导、报告以及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对督导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学校和责任人实行约谈,并提出问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进度和成效要直接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以及校长个人的评优评先、晋职晋升等均具有监督权。

(五)保障工作条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教育局要用足用好。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也要加大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支持力度,为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足够的条件保障。

(六)创新督导方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注重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定期开展网络督导,将现场督导与网络督导有效结合,提高督导水平。各中小学校必须支持配合网络督导工作,及时上传更新督导栏目内容,要设有专人负责。

(七)开展督导活动。各督学责任区要组织责任督学通过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及责任督学协助督导。每名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每校不少于1次,参加专项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参加综合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好《责任督学工作手册》,将督导结果当场反馈给学校,并及时向督学责任区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督导报告。各中小学校要正确认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积极配合责任督学的督查和指导,对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督导结果将纳入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由区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多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追责。

三、进一步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并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培训。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制定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对新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通过座谈、讲座、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对在职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不断提高督学的专业水平。

(三)严格考核管理。责任督学的日常工作由各督学责任区负责管理,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优秀督学责任区和优秀责任督学评比,对考核优秀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责任督学予以辞聘,促进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工作。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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