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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成立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区政府办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点击数: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海政办〔2017〕61号

 


 

 

区政府办关于成立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孙佳玲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副主任:季 靓  区政府办副主任

    凌华余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陈 荣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委 员:杨逸涛  区编办副主任

    张 群  区发改委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陈阿顺  区经信委主任科员,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陈 岚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华  区文体旅新局副局长

    刘 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海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李卫东  区住建局纪委书记

    陈静芝  区卫计委党工委副书记

    卢剑锋  公安海陵分局副局长

    钱中华  城管海陵分局主任科员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意见,审议全区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大事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发布教育督导公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岚同志兼任。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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