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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教育工委 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作者:区委教育工委 来源:区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点击数: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泰海委教〔2020〕1号

 


 

区委教育工委  区教育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姜小军同志  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陈 荣同志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师培训、语言文字、提案议案办理、教育学会等工作。

分管行政办(语委办)、教师发展中心。

曹领娣同志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统战、人才、教育宣传通联、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老干部、学前教育、对外教育协作、对口支援和帮扶等工作。

分管工委办(宣传科)、人事科(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关工委。

姜 凌同志  负责义务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特殊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素质教育实践、少先队、招生考试、教育规划、学校管理、基建工程建设管理、教育装备运行与管理、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基教科(体卫艺科)、少工委、安保科、招生考试办公室、装备发展中心。

王涵子同志  负责教育督导、计划财务(招标采购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学生资助、社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绩效考核、效能监察等工作;协助负责人才、教育装备运行与管理工作。

分管督导科(效能监察科)、会计结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社会教育科(行政许可科)。

蔡伯鹤同志  协助负责教育督导、绩效考核、效能监察等工作;协助分管督导科(效能监察科)。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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