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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中心小学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9-06-21 点击数:

一、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资金落实情况:全部到位

(4)本项目投资额(最高限价):16万元

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楼号 层/门/站 数量(台) 载重量(Kg) 速度(m/s) 井道总高(米) 备注
思海楼 5/5/5 1 1000 1 19.95  

 

注:1.推荐品牌:江南嘉捷、广日、巨立。(欢迎其它品牌参与投标)

  2.具体参数、图纸、评标方法等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1.4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代理商,经营良好;

1.5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

1.6代理商须提供上述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公证过的公证件,代理商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1.7投标单位所投电梯的曳引机、门机、控制系统须及三大安全件:安全钳、减速器、缓冲器必须为原厂原品牌;提供部件及整机型式实验报告,部件报告要与整体型式实验报告中型号一致。

1.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资格条款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意来投标的企业,请于2019年6月26日17时前前往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投标人在报名时以微信转账方式缴给招标人指定工作人员。

七、其他:

1、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5896000488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吴州北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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