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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海陵区传统文化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普教科 来源:普教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点击数:


区属各学校: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更好地促进传统文化进校园,推进我区传统文化特色学校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现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传统文化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5月5日至5月20日

二、评选流程

1.推荐申报。各学校根据自身工作实践,总结传统文化开展的特色、经验、成果,按照评选标准要求,于5月9日前报送相关评选资料。

2.资格审核。5月15日前,区文明办、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各申报学校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海陵区传统文化特色校候选名单,在市级以上获得过传统文化教育相关荣誉的学校,优先推荐。

3.审批表彰。5月20日前,区文明办、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将对入选学校进行表彰,6月初,将联合组织展演活动,颁发“海陵区传统文化特色校”荣誉证书,并对评选出的传统文化教育品牌进行展示展演,活动结束后,将在海陵新闻、海陵智慧教育以及微海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学校特色传统文化教育经验成果展播。

三、评选标准

1.具备专兼结合的传统文化师资力量。学校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整合班主任、团队辅导员、语文老师、艺术科教师、校外专家等师资力量,组建切合学校实际的适合传统文化教学的师资队伍,定期组织交流和相关研讨活动,做到有培养、有目标、有内容、有评价。

2.具备润物无声的传统文化校园氛围。在校园内,合理、充分利用校园的围墙、外墙,走廊、课室、橱窗、板报等传统文化的宣传阵地,结合校园文化特色,合理布置传统文化元素,营造“以人怡人、以文塑人、以文化人”的浓郁氛围,打造有文化底蕴的校园。

3.具备科学完善的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出发, 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班团队活动等课程实施,抓好传统文化教育,做到教有媒介、学有载体、评有内容,完善课程育人的渠道。

4.具备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活动内容。能深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能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具备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工作品牌。在全面开展国学、曲艺、书法等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能够突出“一校一品”建设,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配备优质师资以及充足的器材、设施设备和场地,集中力量打造1-2个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传统文化项目,扩大学生覆盖面,打造传统文化传习、传承基地。

四、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养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安排。与5月9日前将申报表格和工作总结报送到教育局普教科(联系人:周小安,联系电话:86998283)。同时,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学校传统文化特色,并进一步挖掘资源、整合力量、全面提升传统文化校园建设水平。

附件:海陵区传统文化特色校园申报表

 

     泰州市海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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