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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及假期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有收获的寒假和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假期时间,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2019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6日至2月17日,2月16日学生报到,2月1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四)上午教职工报到,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布置新学期工作,各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培训,制订新学期学校及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2019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1.引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各学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要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个家长,动员学生家长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孩子把握好整个寒假做作业的节奏,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监督孩子绿色上网,控制孩子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消费行为。

2.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在假期间使用“泰微课”自主学习平台查漏补缺。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寒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各学校可以安排适当的初中以及小学学生寒假体育作业,对2018年下半年进行的体质健康监测不合格的学生发放黄牌警告书,2019年3月对学生体质健康再次进行测试,从而检查体育作业完成情况。

3.倡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体验实践类活动项目。结合素质教育“5+2”工程项目,加强家校合作,引导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社会性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助弱扶困等,增强孩子的实践体验、情感体验、生活体验,进一步锤炼学生品质。

4.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学生,争做教师妈妈”活动。各学校要面向全体留守学生,继续提供全方位帮扶。各学校要积极开放各类功能教室、图书馆以及实验室,为留守学生提供多样化活动空间,引导他们多参加活动,多与他人接触,主动融入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全体“教师妈妈”要采用适当方式对结对的留守学生家庭进行回访,关心留守学生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情况,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填写好活动记录簿。各学校要做好假期间关爱活动的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回归教育初心,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号)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当前,正值学期结束,各学校在组织期终考试时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试题内容不得超纲超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区期终考试试卷进行抽查。

1.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补课。严禁在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2.构建公开透明的责任机制。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假期执行相关规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根据教育局统一印制的2019年寒假放假学校公开承诺书,校长、局长共同签字担责,一式三份,一份公示在学校大门显著位置,一份公示在学校网站首页,一份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学校向社会公布的补课举报电话,要确保专人接听,及时回应。区教育局将把违规补课、有偿补课作为重点治理内容,加强明查暗访,力争所有中小学都不发生违规行为。

3.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各学校要在寒假前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规范办学行为与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抓党建促行风,注重过程监管,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区教育局将对近几年规范执行不力的重点学校、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提前警示;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1.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学校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通过APP平台发送节假日安全提醒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防性侵、防欺凌和暴力、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寒假要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认真开展平安寒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安全教育不放假,真正做到离校不离教,筑牢假期安全“防火墙”。

2.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学校假期前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方位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认真排查包括安全防范、校车、消防、食品卫生、校舍、电气线路、危化品、校园周边、特种设备、在建工程等各类安全,排查工作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确保寒假期间整改到位。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隐患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并落实好临时防护措施。要提前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各学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和校园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寒假期间,外来人员、车辆原则上不得入校,对确要入校的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落实盘查、联系、登记等制度执行。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介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区教育局,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

1.着力研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各校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及主动性,针对当前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研制新一年工作。

2.认真做好假期学习培训工作。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理论素养与育人水平;要开展转变教学理念、学科教学方法、“泰微课”制作与利用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普遍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要围绕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5+2”项目,开展研讨培训,提高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

3.精心组织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要将新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行事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科教学计划、教育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责任督学姓名及联系方式、学校投诉电话等在学校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开学前后,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检查。开学报到时,如遇有极端恶劣天气,要迅速做好预警提醒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开学工作安全顺利。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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