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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陵区中小学生田径比赛规程

作者:普教科 来源:普教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点击数:

一、竞赛目的

为了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提升我区各校田径运动技术水平,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区各校的大力开展,倡导科学健身,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理念发挥积极作用,定于201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海陵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 10月18日(周四)上午8:00举行开幕式(雨天顺延)地点 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田径场

三、主办单位

海陵区教育局

四、承办单位

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

五、参加单位:

各中小学、市直学校

六、参加办法:

1.表现良好,学习努力,身体健康,符合年龄的在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竞赛项目、分组、参加人数、年龄见附表。

3.每名运动员除接力和跳长绳外最多可报二个单项。

4.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项目填写完整,严禁弄虚作假。10月8日各校到教育局普教科领取运动员参赛证。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同运动员参赛证于10月11日前报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运动员参赛证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贴好照片,普教科审核(盖章)后带回学校,运动员凭证参加比赛。同时10月10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至443997251@QQ.com邮箱。

5.10月16日下午3:30在海陵区教育局南三楼召开领队、教练会议。

6.各初中、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大浦小学和市直学校各报一名有田径专长的体育老师担任裁判工作,随报名表(填写在工作人员一栏)一起上报。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400米(含400米)以上的径赛项目进行一次决赛或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200米(含200米以下)及4×100米接力径赛项目,参加人数超过8人(队)时,则先进行预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队)参加决赛。(跳长绳除外)

3.所有比赛器材全部由大会提供,自备器材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4.破学生纪录加10分,小学达三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达少年级加5分,中学达三级加5分,达二级达10分。

5.运动员每破一次纪录加一次分,一人在一个项目中不论几次达等级只加一次分;同一项目既破纪录又达等级或同时达几类等级均以高限加分。

八、录取、记分和奖励办法:

1.单项:录取前六名,按9、7、6、4、3、2记分,报名人数少于或相同于录取人数时,均递减一人录取,按高限记分。

2.团体:初中、录取前六名,小学录取前八名。按各校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得分、加分之和排列,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依次以破纪录、达等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多少决定,多者名次列前。

3.取得个人和团体名次者均由教育局给予表彰。

九、开幕式要求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

                                                                  2018年9月19日

附1、成绩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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