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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床椅招标方案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8-08-03 点击数:

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对所需床铺、桌椅进行招标采购,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概况

1. 招标内容:床铺、桌椅(详见附件)

2. 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179500.00元

3. 付款方式: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需往幼儿园账户缴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后,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余款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若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则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全部支付,否则用户单位有权扣除。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供货到位。

5. 安装时间:招标结束二十天必须完成全部安装调试。

二、投标要求: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议标事宜结束后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足到中标价的10%。

三、投标材料:

投标书一式一份,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封装,其内容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

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如不是单位法人本人参加开标需法人代表委托书一份;(加盖法人章)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备查)

(4)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 报价文件

(1)注明投标的主要产品品牌、规格、材质等;

(2)投标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人工安装费、运费、打孔、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不得作任何变更,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额视为废标处理。(不只是第2项报价,前面第1项如有必要,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废标!)

注:

1. 投标人应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以上材料分两袋密封,并分别注明资格材料审核袋、报价函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联络员,否则视为废标。到现场后再封装加印的同样视为废标。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四、开标评标定标方法:

1. 开标按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会由学校主持。学校采购小组代表、区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现场指导、监督,当众审查所需材料,获得认可后再宣读有效投标单位及报价。

2.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价按总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议标顺序,采取三轮议标方式,产生中标单位。(如果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排序或确定中标单位)。

五、时间、地点安排:

2018年8月7日 下午16:00前到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取标书,进行资格初审,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事先电话联系)

2018年8月10日 上午9:10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南一楼教室开标。

六、联系电话:15195221333 联系人:刘爱娟老师

七、其他说明:

1. 中标单位履约过程中如不能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用户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

2. 质保要求:中标单位对所供商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3. 供货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质保函(或合格证等)并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同意上述质保和付款方式条件, 无原厂质保函或合格证等不予验收)

                               发标单位: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

                                     2018年8 月2日

附:床铺、桌椅型号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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