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陵智慧教育 >> 公告

2018年泰州市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问答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8-06-23 点击数:

一、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的原则

1.问:今年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答: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以所在市(区)为主,实行免试入学,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相结合”的原则。班额不能满足的学校,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这里指的免试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因为施教区的划分除了考虑距离外,还要考虑学校布点,各区域生源变动等诸多因素。

二、新生入学年龄与报名时间、报名学校及需要携带的资料

2.问:小学入学年满几周岁?

答: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超龄儿童一律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

3.问:新生何时到何校报到?

答:7月2-3日学生家长按照2018年招生方案到相应的施教区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核。

4.问:施教区内报名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当地防疫部门查验盖章);6.幼儿发展报告书。

(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4.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5.问:教育部门如何审核材料?

答:教育部门将到相关部门对学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核。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按相关政策处理。

6.问:报名后何时知道录取与否?

答:7月12日,各校公布拟录取名单(新生到各校查看)。7月12-13日,未录取的学生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区青年北路198号沈毅中学内),凭招生方案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再次登记审核。

7.问: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怎么办?

答:学生及其家长在方案规定时间内没有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的,符合条件的,一律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三、住房与户口要求

8.问: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领证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领证及相关材料时间必须为2018年6月30日前。

9.问:持(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能否报名?

答:父母在城区(海陵区、市直、高新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所有权证)与户籍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0.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日—3日到相关学校登记审核,也可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区青年北路198号沈毅中学内)办理入学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公办中小学审核。班额不能满足的学校,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登记审核手续时,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泰州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至2018年6月30日止);或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在泰有效营业执照;

4.家庭户口簿;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6.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需提供全国系统的学籍卡号。

若外来务工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将不再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五、关于残障、智障儿童入学

11.问:残障、智障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 7月2日-3日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并经专家组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统筹安排;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残疾证(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

2.各类康复中心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加盖机构公章与负责人签名)。

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86298720、18921704496

六、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入学

12.问:九年一贯制学校是否实行小初直升?

答: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该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也可以凭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与户口簿到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

七、城东小学经东校区如何招生?

答:城东小学经东校区生源超出了学校的承载容量,该校将通过就地安置、过渡分流等方式招生。

八、自2019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分别只提供一个学位(小学为六年、初中为三年)。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正常入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领证及相关材料时间必须为当年6月30日前。

九、相关中考政策

13.问:什么是指标生?择校生是否可以享受指标生资格?

答:所谓指标生,是指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要求,四星级普通高中拿出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的初中学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读满三年。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资格。

14.问:中考报名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6年秋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初一新生必须在学籍所在的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十、招生序时进度安排
 

时间 相关事项
6月23日 公布2018年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7月2-3日 学生家长按照2018年招生方案到相应的施教区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核。
7月12日 各校公布录取名单(报到新生到各校查看),未录取的新生请于7月12-13日携带
招生方案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到沈毅中学(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再次登记审核。
8月27日-31日 普教科集中统筹安排学生报名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海陵区教育局:86998292、86998283、86998268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