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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区教育局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点击数: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文件

泰海教〔2018〕56号

 



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区学期结束和假期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18〕4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9月2日,9月2日报到,9月3日开学上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任何学校均不得在放假期间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学校教职工于8月28日到校报到,8月29 日正常上班,8月29日至31日集中学习、校本培训、备课、制定新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筹安排春学期结束和秋学期开学工作

各学校要对照学期初工作计划,做好春学期工作总结,认真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卡、学生成长记录袋以及其他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秋学期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7月15日前,各校将学期工作总结上报至局相关部门(中小学报普教科、行政办各一份;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科、行政办各一份)。要认真组织考核和推优评比工作,根据学校内部考核情况,在评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按要求做好区级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并重点推荐一名班主任参加区级“十佳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三、科学合理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1.引导家长统筹安排学生暑假时间。各学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引导学生家长尊重学生健康兴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引导学生家长控制孩子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做到绿色上网;引导学生家长不要从众攀比,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2.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在暑假期间使用“泰微课”自主学习平台查漏补缺。要加强各科暑假期间作业的统筹协调和总量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

3.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体验实践类活动项目。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从严治理暑期违规办学行为

1.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补课。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2.公开承诺确保违规举报渠道畅通。各学校要在暑假前对假期执行相关规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统一印制2018年暑假放假学校公开承诺,校长签字盖章后,一式叁份,一份张贴学校门口,一份留校存查,一份报普教科。

3.加强行风建设和督查问责。各学校要在暑假前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要将相关规范要求与学校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注重过程监管,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对于顶风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区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五、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要求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18〕33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坚持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规定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更不得采取考察父母情况等方式选拔生源。所有中小学都必须坚持“零择班”,不得举办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

六、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

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学校在放假前,务必要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同时,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学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和校园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核实和登记,发现问题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范向上级请示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七、持续推进“关爱留守学生,争做教师妈妈”活动

各学校要开展“教师妈妈暑期关爱活动”。动员广大“教师妈妈”,充分利用留守学生之家、乡村少年宫等场所,组织留守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和各类有益身心的活动,陪伴留守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而又安全的假期。同时,各“教师妈妈”要多与结对学生交流,了解学生身心发展、参加活动以及与父母交流等方面的情况,提供情感关怀,引导学生心理、人格健康发展;做好对留守学生家庭回访工作,并有针对性地调整关爱内容和方式,及时做好“关爱交流卡”记录。各学校将关爱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9月3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八、切实加大资源建设力度

各学校要抓住暑假时段,确保改善学校薄弱环节、控制大班额等年度重点任务全面完成。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化解大班额工作,确保2018年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现象,其他年级全面消除60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聚焦薄弱环节,倒排时间进度,加强进度监测,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效益和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情况,全力以赴完成既定目标。

九、高质量开展教师学习培训活动

各学校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围绕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5+2”项目,开展研讨培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抓好校、区、市、省建设项目。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教师师德自律、教学理念、教学素养、教学方法、学科专业开发、学科文化建设、“泰微课”制作与利用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普遍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019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6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8日。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附件:1.海陵区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海陵区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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