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
根据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决定对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进行为期一天的专项督导评估。为使督导评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下列具体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时间:2017年5月12日(周五)
二、督导评估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岚
副组长:燕晓庆
成 员:孙 静、王 倩、王 萍、王 慧、李 敏、李海荣、王 蓉
报告督学: 燕晓庆
卫生检查:李 敏
联络员:王 蓉
三、督导评估分工:
A1指标组(队伍建设):王 倩
A2指标组(办园条件):王 慧
A3指标组(安全卫生):李 敏、李海荣
A4指标组(园务管理):孙 静
四、听课分工:
小 班:王 萍、王 蓉
中 班:王 倩、王 慧、李海荣
大 班:孙 静、燕晓庆
五、督导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5月12日上午:
7:50到达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8:00在幼儿园会议室集中听取幼儿园汇报。
8:30左右,进行各项指标资料的检查;穿插进行备课笔记、听课笔记、集体备课记录、教师特色笔记以及其他资料的检查。
园长的听课笔记由燕晓庆统一检查。
各班的班务手册由王蓉统一检查。
5月12日下午:
2:00组织教师(每班1名)参加问卷调查(王 慧),幼儿园须在上午通知教师带笔。
2:00对家长进行电话访谈(王 萍)。其他同志按各自分工的要求继续进行检查。
3:00前上交以下材料:
(1)各类统计记载表,表上的优、缺点在稿纸上以条目式写出,并注明优秀和较差人的姓名;
(2)各组将指标组检查情况,从成绩和存在问题两方面,在专用稿纸上以条目式写出,存在问题须有简单的佐证内容;
2:30检查组全体成员集中,讨论反馈交流内容。
3:00检查组向幼儿园反馈检查情况,幼儿园园级领导、保健老师参加。
六、其他有关要求:
1.督导评估结束后,报告督学一星期内完成书面专项督导评估问题整改建议,交督导室阅审并由局分管领导审定,于15天内向幼儿园下达。
2.被督导单位接到督导评估报告后的15天内,将单位整改方案送交督导室,并做好迎接回访督查的准备工作。如对专项督导评估整改建议中有关内容有异议,须在一周内与督导室交换意见。
3.督导评估组成员应遵守《督导行为准则》,严格按照《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保密,自觉维护督导形象。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