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陵智慧教育 >> 业务工作 >> 工作通知

关于启动2024年创建省、市智慧校园的工作通知

作者:装备发展中心 来源:装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教育,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和2024年全区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实际,决定启动2024年全区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聚焦区域规划抓统筹。各校要强化顶层设计,结合本校实际统筹谋划、分层推进。要统筹规划智慧教育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依托海陵教育云平台开展区域性应用建设;要加强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的统一,促进资源共享和数据联通,推进教育大数据应用;要加快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注重培养具有数字意识、计算思维、终身学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数字公民。

2.聚焦问题短板抓保障。各校要对照省、市智慧校园创建的评估细则发现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短板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智慧校园建设方案,压实做细创建工作,加大智慧校园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激发学校创建积极性,促进区域教育公平与均衡,确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3.聚焦学校发展抓提升。各校要加强智能敏捷的环境建设、共建共享教育云平台资源建设和自主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4.聚焦应用实效抓示范。各校要不断优化提升,争创省、市智慧校园示范校、优秀校,在智慧校园的环境建设、学校治理、综合评价、融合创新、特色发展等方面创新应用、验证实效、打造示范,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建设案例,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提升区域智慧校园整体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进、组织、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对照省、市评估细则积极争创更高一级的智慧校园,今年所有中小学(含校区)要全部创成市合格型以上的智慧校园。

三、工作安排

1.学校自评。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校根据软硬件条件,对照省、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评估细则,制定好创建目标(附件3),先行自评,查找问题短板,制定详尽的创建时间表和任务书,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不断渐进创建目标。

2.区级初评。6月份,区装备发展中心对各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好中选优,提出完善建议,不断丰富创建资料内容。

3.向上推荐。7月份,区装备发展中心根据各校创建情况和省、市限定的创建名额确定推荐参加省、市终评的学校名单,被推荐学校根据省、市要求的方式方法提交创建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文华,联系电话:86998256 13775680679

附件1:泰州市智慧校园创建申报表

附件2:省、市智慧校园评估检查验收自评表

附件3:海陵区中小学创建智慧校园可申报目标表


教育装备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5日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