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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海陵区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评比的通知

作者:学前教育科 来源:学前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点击数:


区属各幼儿园:

根据泰州市《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评比的通知》精神,为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改革,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于10月份举办全区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职在岗的幼儿园一线教师(包括公办园和民办园),参评教师应无师德师风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能以“四有”好老师标准要求自己。各教研片确定一名教师参加区级评比,凡在往届省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青年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二、 时间和地点

10月9日前各教研片组织初赛选拔,10月10日区教育局将组织区级评比,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 评比要求

推荐参评的教育活动应符合如下要求: 

(1)教育活动应体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和幼儿主动学习的教育理念。(2)教育活动应体现教师的规划性和活动的整合性。(3)教育活动应体现教师基于有效观察和倾听,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和积极的师幼互动来支持幼儿的学习。(4)教育活动科学合理,能为幼儿创造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幼儿参与度高,情绪良好。

四、评比方案

1.日常保教活动计划(分值占20%)。选手提交9月和10月的保育教育活动月计划各1份,参评当天及前一天的保育教育活动日计划(包括一日活动流程、保教要点、观察要点和支持调整策略)各1份。

2.现场采集半日活动视频信息(分值占50%)。参评单位于指定时间,在委派的信息采集协助员的监督下,完成选手半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现场视频信息采集。半日活动视频应包括如下内容:室内外活动整体环境、一个完整的集体活动(集体教学或谈话等)、游戏活动(5-10分钟)和生活活动(5-10分钟),总时长控制在45分钟以内。拍摄镜头主要追踪教师的行动路线,兼顾幼儿活动,后期不得进行剪辑和加工,确保视频稳定清晰,真实、完整地呈现活动实况。

3.半日活动反思和现场答辩(分值占30%)。选手围绕半日活动进行反思陈述(3-5分钟)并回答评委的1-2个提问。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研片组织开展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评比,通过选拔后于10月9日前将参评选手登记表(见附件)报送区教育局学前科,联系人:吴霖,联系方式:86998290,邮箱:61298620@qq.com。

2.本次评比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在此基础上组织获一等奖第一名的教师参加10月份市级评比。

 

附件1:海陵区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评比参评选手登记表

附件2:各教研片信息采集协助员安排表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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