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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普教科 来源:普教科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市少年宫:

为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7〕21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泰州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泰教体艺〔2018〕3号)要求,区教育局将举办海陵区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各校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四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校开展活动、区市集中展演、全省集中展演和参加全国集中展演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积极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2、3)。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的相关人员。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一)各学校开展活动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2.学校在全面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应充分挖掘学校或地域特色,精心打造高品质的节目、作品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集中展演活动。

3.凡是被评为江苏省艺术特色学校,泰州市学校体育艺术“一校一品一特色”的项目学校必须精心打造优秀节目、作品参加海陵区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集中展演,并力争在市艺术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区教育局集中展演阶段(2018年5月)

1.在各学校举办校园艺术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区教育局集中组织一台艺术节目展演、一场艺术作品展览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各校以及获选参加全市展演的学校单位。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节目和工作坊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5)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6)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7)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8)代表泰州市参评江苏省展演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创新优秀案例,授予特等奖。(市发)

(9)在全国展演中为泰州做出重要贡献的市,授予市教育局特别贡献奖。(市发)

 

                                                   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

                                                       2018年2月9日

 

附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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