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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宣传的通知

作者:区教育局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管民办学校:

现将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宣传《致家长的温馨提示》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于6月26日前通过发放纸质告知书的方式,告知所有学生及其家长,并全样本收取回执,妥善保管备查。

附件:《致家长的温馨提示》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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