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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作者:区教育局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7日 点击数:

今年十月,海陵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为了更广泛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实施方案》,让“最牢固、最安全、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校舍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利用《海陵智慧教育》网站,以问答的形式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1.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实施方案》应该说是对海陵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的一个长期性制度保障,其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建立校舍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压实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今年九月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泰州市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区教育局积极推进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三是目前海陵区尚有未加固的“C”级校舍作为非教学用房使用,需要开展新一轮的抗震鉴定,新建和加固改造后的校舍也需要加强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

2.全区校舍安全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答:今年秋学期开学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一共排查了237幢校舍,总面积67万平方米,基本摸清了校舍安全的“家底”, 对哪些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存在什么样的隐患,都做到了心中有数。

3.《实施方案》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

答:《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持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因此,可以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4.建立长效机制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中小学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5.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覆盖范围为我区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校舍是指中小学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重点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学生活动密集场所。

6.长效机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内容:一是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二是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三是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五是建议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六是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构建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落实校舍安全的责任,规范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安全达标。

7.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哪些关键时间节点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答:年检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必要的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学校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要在复课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视不同情况进行可靠性或抗震等级鉴定。对安全排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对经过大修或加固的,一般校舍经鉴定后改变用途作为重点设防类校舍使用的,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

8.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建立以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9.排除校舍安全隐患都采取哪些措施?经费应如何保障?

答: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维修改造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大修改造由学校负责,学校依据鉴定结论,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报教育局审核,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实施;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由学校向教育局申报,教育局依据抗震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方案和图纸设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学校每年做工程项目预算时,同步拟订校舍维修改造计划和经费筹集方案,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提出项目申请。区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地震、水利、气象等部门核实维修改造的必要性和工程量,估算维修资金,研究资金来源,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对地质、洪涝等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突发性校舍安全隐患或校舍损毁的,要及时报区政府安排应急资金,经同意后组织实施。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10.对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实施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方案》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必须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必须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制度,由教育局分片包干责任人、项目学校领导、学校质量安全监管员组成三人小组,对工程施工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

11.如何加强督导,一旦发生校舍安全责任事故,如何追究责任?

答:区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安监科、学前教育科、督导科、装备发展中心、会计结算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对因防范不力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12.《实施方案》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有哪些规定?

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涉及面广、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影响深远,需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统一认识,统筹资源,通力配合。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学校建设得更坚固、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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