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陵智慧教育 >> 业务工作 >> 工作通知

转发关于2021年江苏省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装备发展中心 来源:装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

现将2021年江苏省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所有未获省级认定的泰州市级中小学智慧校园(含2021年度评估验收通过市级认定的)都须申报,已获认定的省级智慧校园须申报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相关材料请于8月2日前报局装备发展中心。

 

装备发展中心

2021年7月13日

 

附:《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